赫尔墨斯的族人 焦点精选
我们的一生都在奔跑,始于狂暴的飓风,终于寂静的尘土。
我们诞生于风谷,过去的那里是个美丽的地方,初生的太阳,他第一缕光辉便会从峡谷的一角撒下来,照耀在那里诞生的我们,我们所有人无不为那温暖而壮阔的阳光而感动,我们伴随着阳光出生,同样陪伴我们的还有我们一族生来就肩负的使命——奔跑,没错,一直奔跑,跑过大半个世界,点燃位于世界另一边的太阳火,我们族人天生拥有拿起火炬的能力,这个火炬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火炬,不知为什么,在我看来如此温暖的东西,世界上的其他人却都为之不齿,所以人们厌恶我们,厌恶所有火炬的持有者。我们又大多处于奔跑的任务中,很少与人产生交流,所以我们总是形单影只。但出于内心的表达欲,我们的族人大多有撰写日记的习惯,有些人则善于将自己的旅途所见编成诗歌,然后一边跑,一边咏诵,如果在奔跑的过程中遇到了这样的人,毫无疑问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我们的工作并不轻松,奔跑实在不是享乐,它更像是种折磨,我们的族人大多疲惫不堪,但我们的种族生来就无法长时间停止奔跑,我们几乎只能一直奔跑着度过人生,因为我们的信仰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放弃了奔跑,就会被一直护佑着我们的赫尔墨斯诅咒,无法在天堂享乐,即使在天堂中也只能不断奔跑,但我始终相信,正如一直流传在我们族人之间的预言中说的那样,我们为这个世界带来太阳,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存在,我热爱我的生命,热爱我的职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但是,后来有本日记的出现打破了我对这一切的认知。
那本日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迪斯阿和瑞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他们兴趣相投,常常在人们的面前一边奔跑一边相互踢着石子,然后笑的乐不可支,好像无论什么在他们眼里都像是快乐的游戏。两人相伴奔跑,这在我们的族里其实是件稀罕事,毕竟步频不同,速度不一,很难找到合适的同伴,而且,我们生性向往自由,不愿意被什么东西束缚,所以也大多不费心去寻找合适的旅伴,而是享受前往不同的地方,看到各种各样的事物。但有个旅伴在这样艰辛的旅途中总不是什么坏事,所以他们的事情在族人中津津乐道,人人都在说新一代里出了一对双生子。
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世人厌恶我们,所以后来,悲剧也就因此发生。在其他种族看来,那或许只是无心的过错,但却是十分纯粹的恶意。
在族里那对双生子的旅途进行到大概四分之一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一个外族的小孩子,那个孩子说到:“大哥哥,我好像迷路了,好恐怖,我是不是要回不去了。”迪斯阿围着那孩子慢慢得跑着,笑着说:“不会的,你是住在哪里的,我会送你回去。”瑞支却显得犹豫不决,他低声对迪斯阿说:“我们一族遭世人厌恶由来已久,我不认为其他人会向我们求助,这里并不偏僻,这孩子肯定很快就会被他的族人找到,我们还是专注于自身的任务吧。”迪斯阿笑了笑,“这说不定正是我们和其他人和解的机会不是吗。”瑞支平时大概会拗不过迪斯阿,陪着他一起去,但这次不知道为什么,瑞支说什么也不想让迪斯阿去送那个孩子。见迪斯阿执意要去,瑞支有些负气“下一个点燃太阳火的就是我了,你可别等我回来再去送火。”迪斯阿一边牵着小孩子的手慢慢跑着,一边回头对瑞支说:“没关系,我很快就会回来的,我要赶上你,然后和你一起点燃太阳火。”看着他们的身影渐渐在远处消失,瑞支也不再迂回,而是继续向着太阳火前进。但他跑得很慢,有意去等自己的好友迪斯阿。接下来的两天,瑞支也没跑出平时半天就能跑出的路程,见身后仍然没有迪斯阿的影子,瑞支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他在第三天太阳升起的一刻马上返程,去寻找迪斯阿,返程的时候,他跑得很快,他想先回到分开的地方再做进一步打算,但还没跑到那里,他便远远得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地上,双腿前伸着,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待到他慢慢接近的时候,他才发现,那个坐在地上的人,正是自己的好友,迪斯阿。迪斯阿和分开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他的头发散乱,像是干巴巴的拖把,眼神空洞,简直就像是个死人。迪斯阿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的脚,瑞支凑近了才发现,他的脚上有几个针状的伤口化了脓。以伤口为中心,周围的大片皮肤都发生了腐烂。迪斯阿嘴里絮絮叨叨地说着:“我停下来了,不是我的错,我停下来了,停下来了,停下来了。”看到旁边几个小小的沾血图钉,瑞支隐隐约约好像明白了发生的事,他脸上的肌肉早已经绷紧,血管外凸,手也结结实实地攥成了拳头。
瑞支发疯似的问迪斯阿发生了什么,但迪斯阿的语言早已失去了逻辑。不过从只言片语的信息中瑞支也明白了一切,在我们族人身上有着赫尔墨斯的庇护,只要持续奔跑,身体各部分就会不断恢复、更新,所以我们可以长时间持续奔跑,而不会轻易死于劳累、外伤和疾病。迪斯阿被那孩子还有他的同伴绑了起来,他们起初只是好奇,想知道传说中一直奔跑的种族停止奔跑会发生什么。但后来有个孩子提出测试一下他们是不是像传说中一样百毒不侵,他们拿来家里不用的图钉刺入了迪斯阿的脚底,但那图钉锈迹斑斑,几小时后,迪斯阿的脚底淌出了脓水,那些孩子觉得恶心便逃离了那里。迪斯阿好不容易挣脱了束缚后,却发现脚疼的发软,连走路都费力了,他一拐一瘸地走到与瑞支分开的地方便一下瘫倒在那里。瑞支明白,迪斯阿之所以变成这样不只是因为被欺骗和伤害,最重要的是,因为不可能奔跑,伤口也就无法复原,以他们的能力,也无法阻止双脚的腐烂。迪斯阿,再也无法奔跑了。但放弃奔跑,对于赫尔墨斯这个种族来说,如同坠入深渊。
迪斯阿手中仍然攥着自己的火炬,但那光亮却如同风中的残烛,在那微小火焰的明暗变化下,迪斯阿的眼神突然暗淡了,他全身的各个部分都开始颗粒化,像是一大块岩石,很多小小的沙粒从他壮硕的肌肉上滚落下来,短短几分钟后,迪斯阿的身下积累了很多沙子,而他也早已面目不堪,随着火焰的熄灭,他的脊柱也断裂为沙尘,哗啦一声。迪斯阿已经变成了瑞支眼前那一座小小的沙丘。
瑞支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沙丘,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族人原来会这样死去,毫无价值,奔跑了一生的最终报酬竟然是变成一堆散沙。在得知真相和失去密友的双重打击下,他早已怒不可遏,他觉得自己被背叛了,不只是被其他种族的人,更是被自己的信仰!什么天堂,都是骗人的!自己死后只会变成一堆沙子,一座沙丘,很快风就会把这里恢复成原来的样子,自己什么都留不下。震惊之后,一股强烈的愤怒充斥着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在愤怒中,瑞支也不知不觉地停止了奔跑,他跪在迪斯阿的沙丘前,欺骗、愤怒、偏见、无价值、恐惧所有的这一切凝集成了巨大的愤怒,他拿出了自己的日记,将火炬插在一边。他的手因愤怒而颤抖,用尽全身的力气,他写下了自己最后的日记“背叛!背叛!我们的一生毫无价值,就为了给恶种升起太阳,迪斯阿是我见过最应该升上天堂后享受幸福的人,但他停止了奔跑,按照信仰,他这样的人应该在天堂背负劳役。这样的信仰真的值得相信吗,我们的一生不过是个可笑的骗局,这样被诅咒的一生是什么,我们的出生又是为了什么,我要诅咒一切,诅咒其他种族的所有人,诅咒自己不断奔跑又聊无意义的人生,诅咒自己手里这个被视作生命的可笑火炬,诅咒远方那个用我们族人的一生换来不断升起的太阳!”火炬的火焰随着最后一个叹号的落笔熄灭,瑞支的身体也轰然变成了一堆尘土。那本载有瑞支大半人生和最后恨意的日记横亘在两个人中间,渐渐被风吹起的沙尘掩埋。
几个月后,一个族人发现了被风发掘出来的日记本。他从没见过那样的日记,日记正常使用了一半左右的部分,另一半则被其中第一页的文字全部“覆盖”了,后半部分只用了一页,但直到日记的最后一页,那些充满恨意的文字依然清晰可见,日记背后的牛皮也大多因写字方式形成了像是盲文般的外表,有些地方甚至被划破了,被字迹切割的牛皮随着风微微颤动。
日记被发现的族人带了回去,一同带回的还有迪斯阿的手记。
从这一天起,迪斯阿和瑞支的悲剧在我们族人之间口口相传,那种对外族人的恨意和对未来隐隐的不安在我们一族的信仰上开了个口子,随着时间,那裂隙变得越来越大,动摇了我们内心信仰的根基。终于,我们中的一个、两个、三个,越来越多的人认同了瑞支的话,“人生聊无意义,我要诅咒这不公的命运”。最终,族人分为了两派,一派人厌倦了奔跑,他们希望用享乐的方式度过剩下的人生,以代替未能在天堂享受的部分。另一派人则因为害怕死亡选择继续奔跑,但他们失去了目标,只是在世界各地来回游荡。悲剧从此拉开了序幕,那些前往最繁华的地方放浪形骸的人们,他们的火焰最先熄灭,在灯红酒绿的小巷里留下了一座座沙丘。然后,是丧失了动力,整日蜗居睡觉的族人。到了最后,无所事事,得过且过的族人也成为了一座座散在的沙丘,至此,第一派的族人所剩无几,化为了贮立在世界各地的一座座小小的沙丘。厄运很快也波及到了另一派族人,因为失去了信仰,意志力很快便消散了,跑步变成了一件难以维持的事情,不知不觉中,或许又只是一时的倦意所致,另一派族人也不断有人停了下来,变成了一座座沙丘。看到了这些沙丘的其他族人因为恐惧而加速奔跑,但在恐惧的压迫下,漫无目的的旅行很快招致了绝望的侵袭,无意义的人生、寂寥的旅行,继续承受奔跑带来的痛苦便显得更加无趣,他们便自愿放弃了自己的火炬,看着火焰在眼前慢慢消散。
或许瑞支的诅咒真的显灵了,亦或许众神抛弃了我们,迪斯阿和瑞支的故事一开始只是在风谷传播,但后来旅行中的族人也渐渐知道了他们的故事,对于自己宿命的苍白无力感像病毒一样在我们族人中传播开来,愿意运送圣火的人越来越少,同时太阳升起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两个白天之间的夜晚越来越漫长,几个月之后,这只是我大概估计的时间,因为每天之间的间隔已经不那么明确,每天的时长也变得长短不一。总之,在一段时间之后,太阳不再升起,我们的世界陷入了永夜之中。
前面的故事来自于在风谷时,留在那里的族人对我的口述。我是最后一次太阳升起时诞生的赫尔墨斯族裔,所以我只见过一次太阳,太阳明媚而又温暖,出生的那天,我的视线怎么也无法从他身上移走,那种感动难以言喻。但在我出生的时候,已经没有人愿意去传送圣火了,我也拥有自己的火炬,但是周围的族人大都已经对火炬嗤之以鼻,他们带着自己的火炬也只是因为暂时不想死去罢了。我在风谷里从爬行开始学习,渐渐地,我学会了走路,当我第一次感受到两腿交替摆动那种轻快的律动时,我明白——我该出发了。我向族人们大声宣布自己要去传送圣火,只为了再一次看到太阳升起时,没有人回应我,有人用奇异的眼神看着我,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物,直到我离去,欢送我的也只有几声长长的叹息。我最后一次回头去看风谷的时候,那里的光亮忽明忽暗,像是大限将至的老人秉着最后一口气,发出的间断而又急促的喘息。
天色总是昏暗不明,好像被一张巨大的布给蒙住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奔跑,总让人觉得有些压抑。所幸,我手中的火炬明媚而温暖,像极了我出生时看到的太阳。我不断奔跑着,穿行过森林,海边和沙漠。我喜欢森林中浓郁的花草的气息、喜欢海边涨潮时水波渐渐触及我的脚边、喜欢沙漠中凉凉的沙子按摩我脚底的感受和那种冰凉的触感。在不断奔跑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空气,湿润的、干燥的、有香气的、冰凉的、炽热的,每种气体充盈我的肺部都带给我不一样的感受,我贪婪地呼吸,甚至想把所有空气吸入,再一口气吐出,那种感觉一定无比畅快。虽然现在的天空是那样的漆黑,我始终想像着以前,在太阳还不断升起的时间里,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这世界各种各样的色彩,在阳光的照耀下,一定更加五彩斑斓,那会是怎样一个美丽的世界啊,我时常感叹。每到达一个地方,想像着那里被阳光照耀的样子,我心底便会不自主地涌现出诗歌。“漆黑的、压抑的夜,点点光辉从这无边的笼罩中撕开口,您的出现,好像众神直视世界的眼眸,沸腾着我的血液,这无边的大地也将为您缠抖。”“微风徐徐,穿过我的胸膛,身后是目不能及的哀伤,您从地平线升起,我便重新挺直脊梁。”在不断旅行的时光里,我咏诵在火炬的光亮下能看到的一切,我喜欢一切事物,喜欢甚至说热爱这世上的一切,虽然没有旅伴总是寂寥,但那小小的悲伤也总是被微风吹散。
在我的旅途进行到四分之一的时候,我遇到了个奇怪的家伙,他是我们族人。我一眼便认出了我们族标志性的特征,那在两个肩胛部像是翅膀的肌肉。所以,一看到他,我便大笑着亲切地和他打着招呼,“真没想到,原来除了我现在还有愿意传送圣火的人”,一想到剩下的旅行或许有族人同行,我便乐不可支。而且,他也在传送圣火,这说明自己并不是什么异类,我坚信,自己做的事情才是正确的,以后所有的族人都会理解这一点!但他回过头来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脖子缩得很短,眼睛恨不得要瞪出来,身体一上一下起伏得十分厉害。最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他的手上根本没有火炬,只有一本牛皮包被的日记,被他用双手死死地抓着。我们僵持了一会,但他目光一转到我手中的火炬上,便扔掉了手中的日记,猛得朝我飞扑了过来。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惊到了,在短暂的惊愕中,我不由得被扑倒在地。他咬牙切齿,用尽浑身力气从我手中拽着火炬,我不明白,怎么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抢夺我的火炬。但是,火炬对我而言,依然如同生命般宝贵,所以,我用尽力气给了他一个肘击,他的下颌被集中,顿时瘫倒在地,我赶紧从他的身子底下把腿抽出来,紧接着连滚带爬地站起来,赶紧调整姿势,重新开始奔跑。刚开始,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便围着他以半径十米的圆跑圈,观察他的行动,同时保持一定的距离。但是,我心里清楚地知道,我留下来是因为我想知道原因,为什么他会抢夺别人的火炬呢,我意识到,这个原因,对我来说至关重要。
没过一会,他挣扎着坐了起来,但却没有丝毫想要站起来的意思。他的下颌因为我的肘击变得歪曲,正当我想对他发问的时候,他大笑了起来,但不知是因为下巴的歪斜还是刚刚清醒的缘故,那个笑声听起来有些歇斯底里。与其说是笑,更不如说是怒吼。他一字一顿地说到:“你,,,也,终,将,化,为,尘,土!”紧跟着又是一阵像是笑声的怒吼,在我面前,他的身体好像被自己的声音震碎般从中间爆裂开来,化为了一座沙丘。
出于对于理由的执着,我无论如何都要找到他的日记,所以,我飞奔到沙丘旁,不惜暂时停下脚步,飞速挖掘着那堆沙丘,终于,两本日记被我发掘了出来,其中一本署名“伐艾尔”大概就是他的,而另一本的署名却令我不寒而栗——“瑞支”。
我一边调整姿势开始奔跑,一边迫不及待地翻开了第一本日记。原来,伐艾尔在风谷出发时偷走了其他人手中瑞支的日记,他想要证明瑞支的日记是伪造的,这不过只是一场可怕的阴谋。因此,他踏上了旅行。在旅途中他偶然遇到的旅伴假意接近他,偷走了属于他的火炬。他在困苦懊恼之时偶然翻开了瑞支的日记,那一字一句的恨意像是刀子刻在他的脑海里。虽然他不愿意相信这是事实,但是被背叛的经历令他痛苦不已,每个赫尔墨斯族人一生只有一把属于自己的火炬,他这一生再也不可能点燃太阳火了。手中只有那本日记的他翻开日记的次数越来越多,到最后,他也逐渐认同了瑞支的话,开始疯狂地诅咒起自己的命运,对于未来的不确定在这一刻彻底变成了愤怒和不安,后来,那种不安越来越大,他开始害怕自己死去,害怕自己变成尘土,他坚信,一定有什么方式能避免死去,到最后他的思想停留在了自己曾经拥有的东西——火炬上。从这一刻起,他坚信,只要抢走别人的火炬,自己的生命便可以延续,毕竟,族人们都把火炬当成生命的象征。
变成沙丘的伐艾尔,瑞支的日记,族人的没落,漆黑的天空。我感到内心有什么东西渐渐碎裂了。我拼命摇着头,不断否认那种感觉,但他好像无处不在又难以抹去,我越不去思考,那种念头便越发强烈。无意间,瑞支的日记从我身上掉了下来,我下意识转身去捡,却在火炬的照耀下看到了最后一句话“诅咒那不断升起的太阳!”。
就在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信仰被什么庞大的东西击穿了,它虚无缥缈,但是却十分深邃庞大。我的内心开始泛起了种种感情,震惊、愤怒、不安、恐惧,一时感觉有些眩晕,灵魂好像和自己的肉体脱离了,在最后的意识里,我缓缓抬起头,注视着那片漆黑的天空。一连接下来的几天里,我的意识都在模模糊糊的状态里,我不知道我在哪,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甚至连是走着,跑着亦或是爬着走了那么远的路都不记得了。最后,因为过度缺水,我倒下了。不知过去了多久,一阵暖洋洋的光刺激了我的神经,我才勉强睁开了双眼,朦胧的双眼中,火炬的光辉明媚而耀眼,像极了我在出生时看到的太阳。几分钟后,我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桃林里,桃子芳香的气息牵起了我的食欲,我赶紧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桃子大口啃了起来,那些桃子大多都已经熟过了头,甚至有些都开始腐烂了,但当那些果肉触及我的味蕾,那些果汁滑入食道的时候,它们依然如同蜂蜜一般甘甜。我一边大口大口地吃着桃子,一边不断呼吸着这里的空气,每当空气充满我的肺腔一次,我便觉得我离什么东西更近一步,所以我不停呼吸着,同时感受着心脏的律动。终于,我发现了,我相信那一刻我一定带着最美好的笑容,我终于发现了我一直寻找的东西。
在这一刻起,我明白了,活着本身就是件美好的事情,天堂的享乐,赫尔墨斯的诅咒,化为尘土的恐惧,对我来说都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没有改变,无论是食物划过味蕾带给我的感动,亦或是屡屡充斥我肺腔的微风,奔跑时脚下传来的不同触感,我爱这一切。同样的,我也爱那不断升起的太阳。相比之下,奔跑的劳役根本微不足道。我想活下去,哪怕只是多一分也好,一秒也罢,我想活下去,我的内心充满了强烈的暖意,心脏的律动在我听来是那么的悦耳动听。我想活下去,同时感受这世界上的一切,努力珍惜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中的时间,对我而言,或许我早已经身处天堂。同时,我发现自己真心讨厌那些颓废的事物,这片漆黑的天空,还有因为黑暗而奄奄一息的植物,现在这个世界的样子太糟了。“好想看看太阳普照下,这个世界的样子啊!”随着这声叹息的发出,我的内心也形成了某种决意,我一定要点燃太阳火,哪怕只是一次也好,也要给这个世界看看那升起的太阳!
我拿出自己的日记本,与上一段文字空出了一大段,这样写到“啊,我的太阳,你是那么明媚而又温暖!”
我惊奇的发现瑞支的日记竟然还被我带在身边,我决定带走它,一是为了不让它再去毒害其他族人,二是想通过用自己点燃的太阳火焚烧日记的方式,唤醒族人心中那些早已沉睡的太阳。
事不宜迟,我拿起火炬,带好瑞支和自己的日记,向着东方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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